信件編號: | 20241014001 | 來信時間: | 2024-10-14 15:13 |
---|---|---|---|
信件類型: | 我要咨詢 | 姓名: | 崔**** |
內(nèi)容: | 我愛人在安徽華鑫微納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工作,該公司上級單位安徽北方微電子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(即214所)安排自己員工以及安徽華鑫微納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員工,在10月8日至26日期間,每個工作日下班后參加“雛鷹計劃”培訓學習3小時(其中周末上午9至12點下午2至5點參加培訓),上述加班培訓將持續(xù)時間19天,該加班安排違反了《勞動法》規(guī)定的“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、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”,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也無法做到,該違法行為嚴重侵害了員工權益,請政府勞動監(jiān)察相關部門進行查處并責令兩家公司停止違法行為,謝謝。 | ||
答復情況: |
答復單位:龍子湖區(qū)人民政府
答復時間:2024-10-14 16:37
答復意見: 尊敬的來信人:您好! 安徽北方微電子研究院集團有限公司根據(jù)劃分,目前屬于蚌埠市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管理 |